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日期: 2024-04-21 分类: 通知公告

各中层党组织: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就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成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结合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重要讲话精神列入集中学习研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各中层党组织要指导和督促党支部,通过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师生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专题学习研讨。各中层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周四下午相对固定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紧密结合学科和专业实际,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优势、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学理支撑作用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等平台优势,有组织地开展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阐释,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体系化、学理化研究作为重要任务,重点研究阐释我们党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中的原理性成果,把握相互的内在联系,研究阐释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

3.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的领导、党的要求贯穿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环节。

4.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扎根实践、把脉问题,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奋进目标,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等学校中心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快落地、真落实、早见效,以更高效率、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工作,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5.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过程中的好做法、好事例、好经验,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感受、心得和效果展示出来,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良好氛围。

请各中层党组织及时向党委宣传部反馈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8912540。

党委宣传部

2023年7月3日